一般社团法人 亚太国际仲裁院日本委员会
版本:2026年中文完整版(V1.1) | 制定日期:2026年01月 | 发布机构:亚太国际仲裁院日本委员会秘书处
本法人称为“亚太国际仲裁院日本委员会”(以下简称“委员会”),英文名称为Asia Pacific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Chamber Japan Arbitration Center(缩写:APIAC-JPAC)。本法人对外开展业务及会员服务时,可使用“亚太国际仲裁院日本委员会”或“APIAC-JPAC”作为统一名称。
本手册是面向从事仲裁、法律、商事等相关领域的个人、企事业单位及专业机构的说明性文件,旨在搭建国际仲裁学术交流互动平台,规范仲裁行业发展,提升仲裁服务质量与国际影响力。
本法人的主事务所设于大阪市中央区南本町三丁目2-11日幸大厦4楼。
成为本法人的会员,主要意味着会员可以参与本法人组织的行业交流、专业活动、培训、咨询分享及其他与本法人宗旨相关的会员服务。会员身份本身不代表会员在亚太国际仲裁院的任何案件、程序或其他事项中享有特殊地位。
委员会在案件管理、仲裁程序及相关裁决实务中始终遵循独立、公正与中立的原则。委员会的会员身份不会影响本法人的仲裁庭、仲裁员或相关人员对任何具体案件作出的独立判断。
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两大类,具体包括:
个人会员:
– 技术会员 – 技能会员 – 荣誉会员
单位会员:
– 非专业企业法人单位:企业基础会员 – 企业进阶会员 – 企业旗舰会员
– 专业企业法人单位:团体会员 – 会社会长(三级、二级、一级)
本手册所称“会社会长”,系本法人设立的高级机构合作会员层级称谓,不构成一般社团法人法所规定之理事职位,亦不当然享有本法人之表决权。本手册所称会员层级,仅用于会员服务与合作管理,不当然对应本法人章程中之社员或理事身份。
(一)技术会员(个人)
1. 遵守本法人会员手册,无不良职业操守及行业违规记录;
2. 仲裁、法律相关工作满5年,或法学及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+仲裁/法律相关工作满3年;
3. 能够提供案例成果、学术著作或相关职业资格证明(加分项);
(二)技能会员(个人)
1. 遵守本法人会员手册,无不良职业操守及行业违规记录;
2. 10年以上国际仲裁、法律实务或相关行业深耕经验;
3. 具备以下任一能力证明:
– 主导/参与标的额≥10亿日元的重大商事/跨境仲裁案件;
– 参与行业规则制定或发表核心学术成果;
– 具备国内外知名仲裁机构/律所专业任职经历;
4. 可通过高端活动参与或推荐直达两种路径入会;
(三)企业基础会员(单位)
1. 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单位,经营状况良好,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;
2. 遵守本法人会员手册,有仲裁服务及行业交流需求;
3. 需委员会现任技术会员或任意级别会社会长推荐;
(四)企业进阶会员(单位)
1. 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单位,经营状况良好,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;
2. 遵守本法人会员手册,具有跨境仲裁、复杂争议解决等较高层次需求;
3. 需2名技术会员联合推荐或二级及以上会社社长推荐;
(五)企业旗舰会员(单位)
1. 依法注册成立的大型企业单位、上市公司或行业龙头企业,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;
2. 遵守本法人会员手册,具有全球资源对接、定制化仲裁服务等高端需求;
3. 需3名技术会员联合推荐或一级会社社长推荐;
(六)团体会员(单位)
1. 依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、仲裁服务机构、行业协会等专业机构;
2. 遵守本法人会员手册,在相关领域具备一定专业能力和行业口碑;
(七)会社会长(单位)
1. 三级会社会长: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机构,经委员会理事会审核通过;
2. 二级会社会长:行业内知名专业机构,经委员会理事会审核通过;
3. 一级会社会长:国际知名专业机构,经会员大会2/3以上表决通过;
(八)荣誉会员(个人)
荣誉会员系指在仲裁或相关领域作出突出贡献,或对本法人发展具有重要支持作用,经会员大会推荐并通过的个人、法人或团体。满足以下任一条件且符合基本资格者,可被提名为个人荣誉会员:
1. 专业领域突出成就类:
– 在仲裁、法律、金融、争议解决等领域从业25年以上,具有深厚的专业造诣和国际影响力。
– 曾担任国际或国家一级仲裁机构负责人、资深仲裁员,累计审理重大疑难仲裁案件50件以上,或主导制定过区域性、国家级仲裁规则/行业标准。
– 在仲裁学术研究领域成果丰硕,出版过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专著,或发表过被核心期刊收录的高水平论文,推动仲裁理论发展。
2. 对本法人发展核心贡献类:
– 为本法人的发起设立、登记注册、业务布局提供关键性指导或资源支持,直接推动本法人落地运营。
– 长期参与本法人治理,在重大决策、国际合作、品牌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,为本法人在亚太地区(含日本)树立行业地位作出实质性贡献。
– 牵头组织本法人重大国际交流活动、高端学术论坛,或推动本法人与3家及以上国际仲裁机构建立深度合作关系。
3. 社会影响力与行业推动类:
– 具有较高社会声望,在政府部门、国际组织、行业协会担任重要职务,能够为本法人对接高端资源、争取政策支持。
– 长期致力于仲裁行业公益事业,推动仲裁知识普及、青年仲裁人才培养,累计开展公益讲座/培训20场以上,或资助青年仲裁人才项目。
(一)技术会员
1. 提交《入会申请表》(个人版)、个人简历、资质证明复印件、成果证明材料(可选);
2. 线上通过官网通道或官方邮箱提交申请,线下邮寄纸质材料备案;
3. 委员会初审(3—5个工作日)、复审(7—10个工作日);
4. 复审通过后收到《入会确认函》,缴纳会费;
5. 签署会员协议,领取会员证,开通权益;
(二)技能会员(二选一)
路径一(活动参与):1. 报名参加委员会指定高端活动;2. 完成考核获取结业证明;3. 提交申请材料;4. 联合审核(3—5个工作日);5. 缴纳会费;6. 办结入会;
路径二(推荐直达):1. 获取技术会员/会社会长推荐信;2. 提交申请材料及推荐信;3. 缴纳会费;4. 材料核验(3个工作日);5. 免复审办结入会;
(三)企业单位会员
1. 获取对应层级推荐人推荐信;
2. 提交《入会申请表》(单位版)、营业执照/登记证书、法人身份证明、企业简介;
3. 按对应级别缴纳会费;
4. 委员会审核(3—5个工作日,仅核查材料真实性,不涉及对申请人商业判断或法律责任的实质性审查。);
5. 审核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发放会员证、开通权益;
(四)团体会员
1. 提交《入会申请表》(单位版)、机构资质证明、行业影响力证明材料;
2. 委员会理事会审核表决;
3. 审核通过后缴纳会费,签署会员协议,领取会员证及理事牌匾(仅限理事单位);
(五)荣誉会员
1. 提交《入会申请表》(个人版)、机构资质证明、行业影响力证明材料;
2. 委员会理事会审核表决;
3. 审核通过后缴纳会费,签署会员协议,领取荣誉会员证(仅限荣誉会员);
4. 荣誉会员原则上免缴会费,具体依第十一条规定执行。
(一)技术会员
1. 参与线下基础培训或活动,并享受部分活动优惠;
2. 1份入会礼物;
3. 免费下载日本委员会官网上的合同模板;
4. 免费领取委员会期刊等资料;
5. 定期获得电子信息推送;
6. 对委员会工作的建议权、监督权;
7. 优先参与委员会组织的各类活动;
(二)技能会员
1. 参与线下基础培训或活动,并享受部分活动优惠;
2. 可作为技能服务型会员向全体会员公示,供会员或非会员选择;
3. 可推荐人员加入APIAC机构进行实习工作;
4. 免费下载日本委员会官网上的合同模板;
5. 免费领取委员会期刊等资料;
6. 高端活动优先报名,享受专属业务对接;
7. 获得专业委员会专家资源支持;
8. 其他技术会员享有的全部权利;
(三)企业基础会员
1. 领取仲裁条款模板库,享受2次免费咨询(60分钟/次);
2. 入驻委员会供需对接平台,获取基础合规指引;
3. 免费领取委员会期刊等资料;
4. 享受活动优惠;
5. 参与委员会组织的行业交流活动;
(四)企业进阶会员
1. 免费领取各交易类型合同模板,享受6次免费咨询(60分钟/次);
2. 获得定制化条款设计(1份/年),参与行业研讨;
3. 可推荐人员加入APIAC机构进行实习工作;
4. 其他企事业基础会员享有的全部权利;
(五)企业旗舰会员
1. 免费领取各交易类型合同模板,享受12次免费咨询(60分钟/次);
2. 获得定制化纠纷应对方案(3份/年)、企业内训(1场/年);
3. 其他企事业进阶会员享有的全部权利;
(六)团体会员
1. 参与行业标准研讨,获取定制化仲裁模板;
2. 享受团体活动优惠,入驻资源对接平台;
3. 优先参与委员会合作项目;
(七)会社会长
三级会社会长:
1. 可作为委员会期刊专项报道一次,组织在委员会层面的活动1次;
2. 可独立负责一个专业委员会;
3. 其他团体会员享有的全部权利;
二级会社会长:
1. 负责安排编辑委员会期刊封面人物一次,组织在委员会层面的活动3次;
2. 可独立负责二个专业委员会;
3. 可负责委员会层面专业机构;
4. 其他三级会社会长享有的全部权利;
一级会社会长:
1. 列席委员会理事会会议(无表决权,除章程另有规定外);
2. 其他二级会社会长享有的全部权利;
(八)荣誉会员
1. 活动委员会颁发的荣誉证书及相关材料一套;
2. 有权对委员会专业领域工作提出指导建议;
3. 在委员会网站、期刊中进行公示。
1. 为符合日本一般社团法人治理逻辑,本法人的表决权仅由本法人章程所规定之社员行使。本手册所称会员原则上不当然构成一般社团法人法意义上的社员,亦不当然享有表决权,但可应邀列席会员大会并发表意见(无表决权)。
1.会员应在入会时及每年度缴纳会费;会费标准与缴纳方式由会员大会另行决议制定。
2.荣誉会员可免缴会费;其他免缴、减缴及其范围由会员大会或理事会依细则规定。
会员可随时提交退会申请办理退会。
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可由会员大会决议除名;除名前应提前通知并给予申辩机会:
1.违反本会员手册或本法人规则;
2.损害本法人名誉或从事违反宗旨之行为;
3.其他具备正当除名理由之情形。
会员发生退会、长期欠费、死亡(不可继承)、解散、被除名等情形时丧失资格;
已缴纳会费及捐赠款项原则上不予返还。
会员大会由本法人章程所规定之社员组成。
会员大会在法律及本会员手册规定范围内,对本法人的重要事项作出决议。
理事会作出本法人日常管理运营的事务决议。
定时会员大会每事业务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召开;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员大会。
会员大会原则上由理事会决议并由代表理事召集。
议长由代表理事担任;
会员大会应制作议事录,并由议长及大会选任的议事录签署人签署/盖章。
委员会设立12个专业委员会,为会员提供“行业专属+跨领域通用”的专项争议解决与配套服务。
服务内容:1. 提供全行业通用商事合同模板库(含不同场景版本);2. 开通小额商事纠纷72小时快速响应通道;3. 定期开展合同风险识别与防控专题培训;
服务流程:会员通过委员会官网/小程序提交需求→委员会2个工作日内匹配对接人→按需求提供对应服务或培训安排。
服务内容:1. 提供中英双语跨境仲裁条款模板(适配不同国家/地区法律要求);2. 出具涉外争议管辖主体与程序指引;3. 搭建跨境企业资源对接数据库,协助会员拓展海外合作方;
服务流程:会员提交跨境业务场景说明→委员会定制条款或指引→资源对接需求经审核后推送匹配对象。
服务内容:1. 定制资管产品、证券交易等金融争议解决方案;2. 提供金融类合同仲裁条款标准化模板;3. 举办季度金融风险研判研讨会,邀请监管与行业专家参与;
服务流程:会员提交争议类型或需求→委员会组织专家出具方案→研讨会报名经审核后确认参与资格。
服务内容:1. 提供商标、专利、著作权侵权维权全流程方案;2. 出具数据合规与跨境传输争议解决指引;3. 协助处理RWA、虚拟资产等数字资产争议;
服务流程:会员提交维权或合规需求→委员会匹配对应领域专家→提供方案或对接鉴定机构。
服务内容:1. 发布委员会仲裁规则官方手册(含在线版本);2. 提供在线仲裁全流程操作指引;3. 研发“仲裁+调解+公证”一站式争议解决创新方案;
服务流程:会员可直接通过委员会官网获取规则与指引→创新方案需求可提交申请,委员会10个工作日内反馈可行性。
服务内容:1. 发布仲裁员年度报名指引与资质要求解读;2. 提供仲裁员资格评审材料一对一辅导;3. 制定分层培训计划(入门/进阶/专家级),覆盖仲裁程序与实务技巧;
服务流程:会员提交报名或培训申请→委员会审核资格→安排辅导或培训场次。
服务内容:1. 提供工程总承包、分包合同争议针对性解决方案;2. 对接工程质量鉴定机构,协助争议中的鉴定流程;3. 制定房地产项目转让、租赁纠纷调解标准模板;
服务流程:会员提交工程/房产争议场景→委员会匹配工程/法律双领域专家→提供方案或鉴定对接服务。
服务内容:1. 提供船舶租赁、国际货运代理合同仲裁条款模板;2. 出具海事赔偿责任认定与争议解决指引;3. 协助处理海上保险合同理赔争议;
服务流程:会员提交海事海商争议需求→委员会匹配海事领域仲裁员→启动争议解决服务。
服务内容:1. 处理信托、基金合同争议;2. 提供离岸金融或开户注册的第三方对接服务;
服务流程:会员提交信托架构搭建或离岸金融的争议需求→委员会审核争议类型→安排调解或对接服务机构。
服务内容:1. 开通消费合同争议72小时快速调解通道;2. 提供预付卡、电商消费等常见场景维权指引;3. 协助处理线下实体消费的质量争议;
服务流程:会员提交消费维权需求→委员会快速匹配调解员→启动调解流程。
服务内容:1. 处理医疗服务合同、医药采购合同争议;2. 提供医药企业合规争议的法律与行业标准解读;3. 对接医疗纠纷鉴定机构,协助争议中的专业认定;
服务流程:会员提交医疗健康领域争议→委员会匹配医疗+法律专家→提供方案或鉴定对接。
服务内容:1. 提供文旅项目合作、景区运营合同仲裁条款模板;2. 处理体育赛事转播、运动员经纪合同争议;3. 调解文创IP授权过程中的权益纠纷;
服务流程:会员提交文旅/体育争议需求→委员会匹配对应领域专家→启动争议解决或调解服务。
除以上专业委员会外,理事会认为有必要的,可增设专业委员会,相关内容在委员会官网中进行公示。各专业委员会具体服务细则、收费标准,以委员会另行公布的实施规则为准。
会员费全部用于会员服务所花费的必要成本、开支等;
会员费资产由本法人秘书处负责管理,定期向理事会汇报。
本法人事业年度为每年4月1日起至次年3月31日止。
代表理事应于每年度结束后编制事业报告与财务报表,经监事审计、理事会承认后提交定时会员大会报告/承认;相关文件依法律与本法人规则保存备查。
本会员手册由理事会(依据本法人发展情况)可决议变更。
本法人设秘书处处理日常事务和会员服务;可设秘书长及必要职员。秘书长由理事会选任,职员由秘书长任免。
本会员手册实施所需之细则、规则,经理事会决议由代表理事另行制定。
本会员手册自本法人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一般社团法人亚太国际仲裁院日本委员会
制定日期:2026年01月
修改日期:2026年08月
第一条 名称
本法人称为“亚太国际仲裁院日本委员会”(以下简称“委员会”),英文名称为Asia Pacific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Chamber Japan Arbitration Center(缩写:APIAC-JPAC)。本法人对外开展业务及会员服务时,可使用“亚太国际仲裁院日本委员会”或“APIAC-JPAC”作为统一名称。
第二条 宗旨
本手册是面向从事仲裁、法律、商事等相关领域的个人、企事业单位及专业机构的说明性文件,旨在搭建国际仲裁学术交流互动平台,规范仲裁行业发展,提升仲裁服务质量与国际影响力。
第三条 主事务所地址
本法人的主事务所设于大阪市中央区南本町三丁目2-11日幸大厦4楼。
第四条 目的
本法人以通过处理和预防商事纠纷,促进日本及亚太地区乃至国际商事交易的顺利进行,从而为区域经济的健全发展作出贡献为目的。
第五条 事业
为实现前条所述目的,本法人开展以下事业:
1.商事纠纷相关咨询及建议;
2.商事纠纷的斡旋、调解或仲裁;
3.就纠纷处理相关事项进行信息的收集、分析及提供;
4.就纠纷处理相关事项,与国内及国外的相关机构等开展交流与协作;
5.就国内及国外相关机构等,缔结国际商事仲裁合作协议;
6.就商事纠纷的处理及其预防相关事项,开展调查、研究及成果发表;
7.就商事纠纷的处理及其预防相关事项,开展普及、启发及宣传活动;
8.前各项所附带或与其相关的一切业务。
第六条 会员种类
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两大类,具体包括:
个人会员:
技术会员 – 技能会员-荣誉会员
单位会员:
非专业企业法人单位:企业基础会员 – 企业进阶会员 – 企业旗舰会员
专业企业法人单位:团体会员 – 会社会长(三级、二级、一级)
本手册所称“会社会长”,系本法人设立的高级机构合作会员层级称谓,不构成一般社团法人法所规定之理事职位,亦不当然享有本法人之表决权。本手册所称会员层级,仅用于会员服务与合作管理,不当然对应本法人章程中之社员或理事身份。
第七条 准入条件
(一)技术会员(个人)
(二)技能会员(个人)
(三)企业基础会员(单位)
(四)企业进阶会员(单位)
(五)企业旗舰会员(单位)
(六)团体会员(单位)
(七)会社会长(单位)
(八)荣誉会员(个人)
荣誉会员系指在仲裁或相关领域作出突出贡献,或对本法人发展具有重要支持作用,经会员大会推荐并通过的个人、法人或团体。满足以下任一条件且符合基本资格者,可被提名为个人荣誉会员:
1. 专业领域突出成就类:
2. 对本法人发展核心贡献类
3. 社会影响力与行业推动类
(一)技术会员
(二)技能会员(二选一)
路径一(活动参与):
路径二(推荐直达):
(三)企业单位会员
(四)团体会员
(五)荣誉会员
(一)技术会员
(二)技能会员
(三)企业基础会员
(四)企业进阶会员
(五)企业旗舰会员
(六)团体会员
(七)会社会长
三级会社会长:
二级会社会长:
一级会社会长:
(八)荣誉会员
为符合日本一般社团法人治理逻辑,本法人的表决权仅由本法人章程所规定之社员行使。本手册所称会员原则上不当然构成一般社团法人法意义上的社员,亦不当然享有表决权,但可应邀列席会员大会并发表意见(无表决权)。
会员可随时提交退会申请办理退会。
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可由会员大会决议除名;除名前应提前通知并给予申辩机会:
会员发生退会、长期欠费、死亡(不可继承)、解散、被除名等情形时丧失资格;
已缴纳会费及捐赠款项原则上不予返还。
第十三条 构成和权限
会员大会由本法人章程所规定之社员组成。
会员大会在法律及本会员手册规定范围内,对本法人的重要事项作出决议。
理事会作出本法人日常管理运营的事务决议。
第十四条 召开和召集
定时会员大会每事业务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召开;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员大会。
会员大会原则上由理事会决议并由代表理事召集。
第十五条 议长、表决权、决议
第十六条 议事录
会员大会应制作议事录,并由议长及大会选任的议事录签署人签署/盖章。
第十七条 专业委员会服务体系
委员会设立12个专业委员会,为会员提供“行业专属+跨领域通用”的专项争议解决与配套服务。
(一)商事合同仲裁专业委员会
服务内容:
服务流程:
会员通过委员会官网/小程序提交需求→委员会2个工作日内匹配对接人→按需求提供对应服务或培训安排。
(二)跨境贸易与投资仲裁专业委员会
服务内容:
服务流程:
会员提交跨境业务场景说明→委员会定制条款或指引→资源对接需求经审核后推送匹配对象。
(三)金融与资本市场仲裁专业委员会
服务内容:
服务流程:
会员提交争议类型或需求→委员会组织专家出具方案→研讨会报名经审核后确认参与资格。
(四)知识产权与数字经济仲裁专业委员会
服务内容:
服务流程:
会员提交维权或合规需求→委员会匹配对应领域专家→提供方案或对接鉴定机构。
(五)仲裁规则与实务创新专业委员会
服务内容:
服务流程:
会员可直接通过委员会官网获取规则与指引→创新方案需求可提交申请,委员会10个工作日内反馈可行性。
(六)仲裁员资格评审与培训专业委员会
服务内容:
服务流程:
会员提交报名或培训申请→委员会审核资格→安排辅导或培训场次。
(七)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仲裁专业委员会
服务内容:
服务流程:
会员提交工程/房产争议场景→委员会匹配工程/法律双领域专家→提供方案或鉴定对接服务。
(八)海事海商仲裁专业委员会
服务内容:
服务流程:
会员提交海事海商争议需求→委员会匹配海事领域仲裁员→启动争议解决服务。
(九)信托架构与离岸金融专业委员会
服务内容:
服务流程:
会员提交信托架构搭建或离岸金融的争议需求→委员会审核争议类型→安排调解或对接服务机构。
(十)消费者权益仲裁专业委员会
服务内容:
服务流程:
会员提交消费维权需求→委员会快速匹配调解员→启动调解流程。
(十一)医疗健康仲裁专业委员会
服务内容:
服务流程:
会员提交医疗健康领域争议→委员会匹配医疗+法律专家→提供方案或鉴定对接。
(十二)文旅与体育产业仲裁专业委员会
服务内容:
服务流程:
会员提交文旅/体育争议需求→委员会匹配对应领域专家→启动争议解决或调解服务。
除以上专业委员会外,理事会认为有必要的,可增设专业委员会,相关内容在委员会官网中进行公示。各专业委员会具体服务细则、收费标准,以委员会另行公布的实施规则为准。
第十八条 会员费资产
会员费全部用于会员服务所花费的必要成本、开支等;
会员费资产由本法人秘书处负责管理,定期向理事会汇报。
第十九条 事业年度
本法人事业年度为每年4月1日起至次年3月31日止。
第二十条 事业报告与决算
代表理事应于每年度结束后编制事业报告与财务报表,经监事审计、理事会承认后提交定时会员大会报告/承认;相关文件依法律与本法人规则保存备查。
第七章 会员手册的变更及解散
第二十一条 会员手册变更
本会员手册由理事会(依据本法人发展情况)可决议变更。
第二十二条 秘书处
本法人设秘书处处理日常事务和会员服务;可设秘书长及必要职员。秘书长由理事会选任,职员由秘书长任免。
第二十三条 实施细则
本会员手册实施所需之细则、规则,经理事会决议由代表理事另行制定。
第二十四条 施行
本会员手册自本法人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一般社团法人亚太国际仲裁院日本委员会
制定日期:2026年01月